浙江长科新材料ABS工程塑料制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浙江长科新材料ABS工程塑料制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示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长科新材料ABS工程塑料制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界化工园区启航路168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31万吨/年ABS装置(含PS)工程塑料品生产装置、挤出注塑装置、配套空分空压装置、储罐区单元、装卸站台、化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配套变电站、仪表机柜间、中央控制室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13321688952
电子邮箱:42561200@qq.com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界化工园区启航路16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71-8799042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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